電子郵件行銷「三要」【2004-09-15】
美國直效行銷新聞(DM News)報導,2004年6月被防毒軟體大廠賽門鐵克(Symantec)購併的Brightmail公佈的調查顯示,在美國反垃圾郵件法案(CAN-SPAM)於2003年12月生效時,垃圾郵件已經佔所有郵件的58%,但是法案生效後半年,到2004年6月時,垃圾郵件不減反增,竟然竄升到65%。
網路成長、垃圾猖獗
垃圾郵件似乎成了網路必要之惡?究竟是誰在「製造」這些人人喊打的垃圾呢?英國牛津地區的專業網路安全公司Sophos於2004年8月24日公佈了一份調查報告,統計世界上各國家或地區所「生產」垃圾郵件的數量:
──被公認為資訊科技霸主、上網人口世界第一的美國以全球垃圾郵件「輸出」42.53%的超高比例遙遙領先其他各國,摘下「桂冠」;
──全球寬頻連線普及率最高的南韓以15.42%獲得「銀牌」;
──上網人口已經高達8,700萬人、有望在未來幾年內成為世界第一的中國大陸(包括香港)則以11.62%「屈居」第三;
──必須要提的是,台灣也是榜上有名,以0.91%的比例趕上末班車,位居十二,而台灣的網路使用人口大約也剛好排名世界十二。此外,根據工業局《Mobile Internet in Taiwan》於2004年6月出版的半年刊顯示,台灣的寬頻滲透率全球第二、DSL滲透率全球第二、行動電話普及率全球第一。
Sophos公司是防範垃圾郵件與電腦病毒的知名廠商,調查報告得到「網路應用大國同時也是垃圾製造大國」的結論,其實倒並不令人意外。這份在2004年奧運期間公佈的報告,看起來像極了奧運獎牌數的統計表,只不過,Sophos公司新聞稿的標題以「骯髒十二」(Dirty Dozen)的形容詞來稱呼上榜者,相信看到這份排行榜的人絕對不會像看到我們上了奧運金牌榜那樣高興!
沉浸於72年來首度獲得奧運金牌的興奮情緒中的國人;忙亂於艾利颱風所造成的土石流、水患、與缺水災情的國人;習慣於把牛頭不對馬嘴的事情「送做堆」的國人,可能會以「一喜沖九災」的說法輕描淡寫的帶過台灣也是垃圾郵件輸出重鎮的事實,大概沒有多少人把這項排名當回事?
銘記「三要」、洗刷惡名
但是,電子郵件行銷已經是許多企業進行網路行銷的法寶之一,成了整體行銷活動不可或缺的一環,台灣垃圾郵件的立法進度始終停滯不前,如果要等法律條文明確之後再「依法行事」,可能損害的是企業的品牌與信譽。如何避免公司的行銷郵件被潛在消費者視為垃圾郵件,是網路行銷的重要課題,三個電子郵件行銷的基本要素是我們都應該銘記於心的:
一、要允許網友退訂(Opt-Out)
到底什麼才是垃圾郵件?大家的看法可能見仁見智,不同的定義當然就會產生相異的結果,姑且不管反垃圾郵件的法律如何定義,最低的認定標準大概都是至少要讓使用者能夠「退訂」(Unsubscribe)才不至於被視為垃圾郵件,因此,在每一封郵件後面加上一個「取消訂閱」的連結,可以說是電子郵件行銷的第一課。
坦白說,除非貴公司的行銷郵件太惹人厭,多數使用者大概都是刪除了事,並不會花功夫上貴公司的網站取消訂閱,所以不必太擔心放上「取消訂閱」的連結,會導致公司行銷訊息發不出去;反而是加了「取消訂閱」的連結,不管你的郵件名單從何而來,至少表示貴公司心存坦蕩、試圖光明正大的做生意。
此外,必須假設自己的行銷活動相當成功,至少有成功的可能,熱心的網友可能會轉寄給他的親朋好友,不妨「順水推舟」把接到轉信的使用者也設法拉攏過來,可以考慮在信中加上這段話:
本信件係寄送給XX公司免費會員,如果這是朋友轉寄給您的信件,您若是也想收到《XYZ》重要訊息,歡迎至本公司網站(連結)訂閱。
二、要提供讀信選擇:
網友所使用的電子郵件軟體不盡相同,除非你寄出的是純文字格式的行銷郵件,否則不要假設大家都可以看到貴公司那設計精美的信件,因此,一個「如果看不到本信內容,請點選這裡觀看」的連結,讓使用者可以選擇到貴公司網站上看到你的行銷活動,也是一份完整的行銷郵件必備的條件。
把所有的行銷電子郵件留在網站上,網友會覺得貴公司的行銷活動是有案可稽的,就算不是歷史悠久(網路一共也沒多少年),至少避免了查無實證的窘境,對於貴公司的信任感會有加分效果,把貴公司郵件歸類到垃圾郵件的可能性也會降低。
三、要註明起訖日期:
行銷活動大概都有期限,但許多企業發出的郵件卻忽略了標示明確日期,有的就算標示日期,卻只寫上幾月幾日,忽略了把「年」也列入。除非貴公司一輩子在打折促銷,收信的人可能是朋友轉寄給他的,說不定轉了幾手就過了活動期限,這時候如果你的商品不打折,收信人就會對貴公司的信用打個折扣,不會怪他朋友寄給他過期資訊。你絕不能怪他把過期資訊視為垃圾,因為,是貴公司信上沒寫清楚時間呀!
當然,行銷郵件最好還有寄件人的詳細資料,就像把公司名片附在信上一樣,至少要有公司名稱與客服信箱,對網友算是一種基本的尊重,有名有姓的郵件,別人也不好把它歸類為垃圾。
有人認為「所有的人都討厭垃圾郵件,除了發垃圾郵件的人之外」,其實,網路行銷人員也該被排除在外,如果網路使用者每天收到的信有三分之二屬於垃圾郵件,對行銷人員來講,簡直是一個大好的學習機會,花一些時間看看自己所定義的「垃圾郵件」為什麼被認定為垃圾郵件,「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別人的錯誤就是自己的鏡子、別人的優點就是自己的導師,你所收到的垃圾郵件就是最好的反面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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